[摘要] 2015年第三季度已经接近尾声,细数7、8、9三个月楼市政策,一个词足以概括——宽松。目前来看,国内楼市仍然以去库存为主基调,国家各项政策也是在助力楼市达到去化目的。房天下在这个时间节点,为大家梳理2015第三季度楼市政策大事件。
政策五:2015年房地产新广告法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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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日起新的房地产广告法开始执行。新法规定:房地产广告“9不得”:
新广告法“9不得”
1、不得含有或者 的承诺;(雷区:购买商铺等的 )
2、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雷区:距离XXX开车仅30)
3、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雷区:把政府未定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等设施拿来宣传,或者即使已有规划或在建,但进行误导宣传。)
4、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发布房地产广告。
5、不得含有、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6、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雷区:一些商业项目营销时提及的购房后返租金等。)
7、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雷区:教育地产)
8、不得使用“”、“高级”、“佳”等用语。
9、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雷区:非毛坯房、装修房)
新广告法“4必须”
新房地产广告“4必须”:
1、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
2、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3、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解读:新房地产广告是在禁止夸大性宣传,多购房者来说是有益的。从新的房产广告中可以得到更全面、真实、客观的信息,以便做出理性的购买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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