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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保有税传闻1日3扰市场 物业税迂回开征

和讯  2010-04-10 10:17

房产保有税传闻一日三扰市场 物业税迂回开征

一日之内,与物业税相关的消息出现三种,是人们求之心切,还是这项被认为能遏制楼市投机的措施果真临盆待产了?

一日三则传闻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上海拟开征住房保有税,且“基本方案已经确定”。对此,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当天下午发表声明称,如果有关部门正在做一些研究,也完全属于正常。在房产保有阶段征税,要经国家层面定,地方应贯彻执行好。“房管部门虽不是税收征管的主管部门,但如果政策出台,我们会积极配合贯彻落实好。”

又有传闻称,物业税开征方案已于4月7日晚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审批,试点地区目前定在京沪深渝。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位局级官员在接受《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了解此事。该官员认为,物业税的问题主要应由财税部门负责具体事宜。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也表示不知情。

同日,又有媒体引述“有关人士”的话称,中央政府即将开征的是房地产特别消费税,而非物业税,因为物业税必须经过人大批准才能施行。

受上述传闻影响,8日沪深股市地产股再度受挫,房地产板块整体跌幅达到了1.58%,保利地产(600048)(600048.SH)下跌3.08%,万科(000002)A(000002.SZ)下跌1.27%。

迂回开征物业税?

一位财税系统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由于物业税的征收方式,与中国房地产市场实施的土地出让制度有所矛盾,“考虑到征收物业税难度很大,因此很有可能以房产保有税取而代之。”

与物业税不同,房产保有税的课征对象则指向土地之上的房屋部分。

但即使是在房产保有环节上征税,这一过程并不是如外界想象的简单。上海财经大学房地产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丁健认为,一个新税种的出台及征收,需要人大表决通过,并不是由地方政府部门制定了即能推行。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向记者表示,从税种操作的角度来说,房管局只提供相应信息。“征不征税不是由房管局决定的,还是得由财税局和人大来决定。”

有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随着物业税预期增大,针对新税种的出台准则,上海的相关部门曾经召开过内部会议。会议上明确表示,涉及到中等收入及以下家庭的新税种,出台的可能性很小。针对富有人群征税的可能性很大。

对于税率,上海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表示,如果开征住房保有税,税率应该是差别化的,起征点设为1%左右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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