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公积金政策朝令夕改引争议 市民:想说爱你不容易

房天下  作者:陈琳  2014-03-21 07:37

[摘要] 2014年2月,公积金新政的“寒风”刮向青岛,让本来未回暖的天气更添加了几丝寒意。如今,公积金新政已实行了半个多月,对此,广大网友有何看法?对青岛公积金有何疑问?3月20日下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春芳在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为广大网友答疑解惑。

2014年2月,公积金新政的“寒风”刮向青岛,让本来未回暖的天气更添加了几丝寒意。如今,公积金新政已实行了半个多月,对此,广大网友有何看法?对青岛公积金有何疑问?3月20日下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春芳在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为广大网友答疑解惑。

青岛公积金新政

据王主任介绍,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以“推行改革、狠抓规范、力促提升”为工作总要求和总目标,重点做好六个方面二十二项工作,主要是:一、实施规范管理,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有序发展;二、加大归集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规模;三、科学运作资金,提高住房公积金增值水平;四、有效防范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完整;五、创新便民举措,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惠民作用;六、加强自身建设,夯实为民优质高效服务基础。

针对青岛公积金新政朝令夕改,网友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朝令夕改,频繁调整,体现出预见性不足、无前瞻性,越调越对老百姓越不利!例如:提高办事门槛、增加提取材料手续、贷款增加难度、办事无时限承诺、让退休人员网上提取(原单位会计提取即可。现需先到中心签约,再到银行领UK再回家求孩子安装,再上网操作,再到银行提钱)增加放款时间等等。原来取证三天,现在取证三个多月,办事效率不提反降。以资金不足为由,去年调高时,为何没意识到资金不足?为何多数老百姓还没享受此优惠,就受诸多限制?”一位网友如是提问。

针对这位言论颇为“犀利”的网友,王主任做出了如下回答:“去年应广大市民的要求,结合当时的资金状况,经公积金中心提议、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提高了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此同时,随着去年国五条的发布实施和职工刚性住房需求的增长,房地产市场形势异常火爆,带动了各地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放量增长。去年青岛全年发放公积金贷款100多亿元、职工提取公积金81亿元,至去年底、今年初,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趋紧形势严峻。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持续发展,让未来更多职工能够使用住房公积金,需要调整原有政策和既有的工作流程,由此可能对现阶段的部分职工造成不便。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较强,特别是受房地产政策和金融政策影响大,有关政策调整既需要跟上国家相关宏观政策和外部市场变化的步伐,又需要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动态进行调整。所以,请您理解,我也将虚心听取您的意见,带领干部职工,密切关注外部形势和相关领域政策变化,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预见性。谢谢!”

 公积金新政实施细则 "就低原则"卡住不少人

公积金贷款今年少发放三成 单身买房受影响大

政协委员权贞子 住房公积金增值应分红

买房亮"黄灯"青岛市民徘徊难抉择

 部分网友提问

网友:公积金缴存额是怎样确定的,每年都在变化吗?我的公积金自入职以来三年都没变化一直是缴存额,这样正常吗?

王主任: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变化情况,每年核定一次,并根据核定结果进行本年度的缴存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单位和职工各自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得高于月缴存额上限,不得低于月缴存额下限。公积金缴存比例可由单位在规定的范围内自行选择,单位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缴存比例。因此,如果您的工资每年都在变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在规定时间内,由单位为您申报调整。 对于您的工资发生变动,而公积金缴存额未变动的情况,您可就此种情形到我中心相关管理处进行投诉反映。

网友:我买了一套商品房,什么时候可以提取以前缴存的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我的直系亲属的公积金是否也可以提取?

王主任: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载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共有房屋产权的,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您将上述材料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单位经办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对于符合规定的提取,我们将在当天为您办理公积金提取。

网友:请问如果已用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再次购房适用公积金贷款是否属于一套房?

王主任: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主要通过我中心公积金贷款系统内的信息进行认定,如您之前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按首次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网友:我买房能用父母的公积金还贷吗?

王主任: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只能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偿还贷款。

 公积金新政实施细则 "就低原则"卡住不少人

公积金贷款今年少发放三成 单身买房受影响大

政协委员权贞子 住房公积金增值应分红

买房亮"黄灯"青岛市民徘徊难抉择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青岛官微

有料有房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