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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改革指向四领域 改革路径渐明

中国证券报  2013-11-14 10:17

[摘要]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上述表态虽然简短,但意味深远。消息人士表示,有关土地改革的相关部署已展开,未来一段时间,制度改革将持续推进,其中四项制度将成为土地改革突破的重点:征地制度、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改革路径渐明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随着三中全会对各项领域改革远期目标的明确,有关土改的相关部署业已展开。未来一段时间,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都将采取相关动作,逐步推进土改进程,土改推进的时间表和路径也将进一步明朗。

具体而言,有关土地改革的总体行动方案和实施细则,可能在近期内下发,从而对土改作出指导性要求。从地方政府的角度,类似安徽的尝试将越来越多出现,地方试点将呈现“多点开花”的局面。

从实施层面来看,有人认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需要三个阶段:当前正在进行的土地确权、宅基地发证等工作持续推进;土地作为财产实现可转售、抵押等;最终实现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土地制度改革需由易到难,未来要经历一个长期过程。从中短期来看,或难有实质性进展,但从长期来看,需要关注制度推进的节奏。

短期来看,由于试点逐渐成熟,部分制度存在取得突破的可能。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作为今年国土部力推的重点,节约集约用地方案有可能在短期内率先形成制度,并长期化运作。此外,土地差别化利用制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闲置土地处置制度等,也有可能尽快得到完善。

分析人士认为,正在进行的农地确权工作,或借助此次土地制度改革的“东风”加速推进。在今年内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之后,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确权工作也可能快于预期。

作为土改的“硬骨头”,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征地制度改革,或因面临诸多制度障碍,需要较长时间来推进。消息人士认为,更可行的改革路径在于继续以地方试点的形式推进改革,待时机成熟时,结合各地经验,再以文件形式予以明确。

由于涉及到《土地管理法》、《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文件,上述领域的改革进程,还将视上述法律的修订情况而定。

对于土改进程,彭文生较乐观。他认为,从来看,预计在2016年前,农用地承包经营权改革基本完成,在此基础上可能出台统一的农村建设用地改革方案,并实现农村集体土地自由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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