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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上调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表2012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3-06-09 11:46

[摘要]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津房改[1999]20号文件《关于调整房改资金存、贷款期限和利率的通知》规定,贷款期限1-5年(含5年)的贷款按月利率3.45‰执行;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贷款按月利率3.825‰执行。组合贷款中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表2012】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津房改号文件《关于调整房改资金存、贷款期限和利率的通知》规定,贷款期限1-5年(含5年)的贷款按月利率3.45‰执行;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贷款按月利率3.825‰执行。组合贷款中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现行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为:贷款期限1-5年(含5年)的贷款月利率4.425‰;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贷款月利率4.65‰。

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规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上调

2011年4月9日央行加息之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5个百分点。按照住建部的文件精神,已经从4月6日起上调利率。于2011年4月6日起正式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其中不需执行的是第三条的上浮10%利率的规定,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试点的城市。 自2011年4月9日起,正式启用新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款额度为40万元/户(夫妻双方),24万元人(个人)。以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的首付为90平方米以下20%,90平方米以上30%;二套房首付50%,利率10%。 市民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要按照加息后的新利率执行了。

住建部下发了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决定从2011年4月9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5个百分点。据了解,这是本年度内的第三次调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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