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5月3日,有网友在青岛政务网*市长信箱留言咨询房子产权到期后的相关问题,经过多个部门三个多月的接受、办理……今天上午,青岛市长信箱给出了明确的答复:
回复中并没有提到“50年产权”,而是用“住宅建设用地”和“非住宅建设用地”来分别回应。
回复的原文是: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进行了落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也就是说,只要房地产权证上“规划用途”一栏标注的是“居住”,“土地用途”标注的是“住宅”,不管是70产权还是50年产权,到期后都自动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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