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继楼市3·15、3·30政策之后,近日,岛城楼市再放“大招”。青岛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后,涨幅明显过高且不接受价格指导的项目,将暂缓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继楼市3·15、3·30政策之后,近日,岛城楼市再放“大招”。青岛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后,涨幅明显过高且不接受价格指导的项目,将暂缓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和前两次楼市调控政策不同的是,此次新政主要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中对商品房预售方案有了更详细的规定,而对于大家普遍关心的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合理指导,如果涨幅明显过高且不接受价格指导的项目,将暂缓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申报项目有前期的,本次新开价格,不得高于项目前期去年均价月份的销售价格。而如果没有前期项目的,本次新开价格参照去年同期同质可比产品销售价格。
另外,网签合同中应该标明装修总价,不得违背购房人意愿,通过提高装修价格抬高房价。不得强制捆绑车位、储藏室销售,变相抬高房价。
业内人士分析,此举将更有助于岛城楼市健康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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