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李沧区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中关于轮候选房相关工作的安排及要求,现将金水龙泽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看房、选房流程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李沧区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中关于轮候选房相关工作的安排及要求,现将金水龙泽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看房、选房流程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看房地点:文昌路155号,4号楼(4号楼、10号楼、11号楼户型相同)、5号楼。
看房时间:2016年9月1日、2日。
二、选房时间:2016年9月7日--9月9日。
选房地点:金水龙泽苑物业办公室。
三、选房注意事项
项目安排
时间
选房顺序
金水龙泽苑(4号、10号、11号楼)
9月7日
上午9:00-11:00
1-100号
下午1:30- 4:00
101-200号
9月8日
上午9:00-11:00
201-300号
下午1:30- 4:00
301-434号
金水龙泽苑(5号楼)
9月9日
上午9:00-11:00
1-100号
下午1:30- 4:00
101-220号
1.入围人员应严格按照综合计分排序顺序轮候选房。
2.入围人员应严格按照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现场。
3.入围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及《青岛市保障性住房项目登记回执》参加选房。若本人无法参加,受委托人须持公证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入围人员身份证原件、户口簿、结婚证以及关系证明参加选房。
4.入围人员选房时间限定5,超过5未能选定房屋的,由下一序号入围人员开始选房。
5.每位入围人员选好房源后,由工作人员在楼盘看板上做出明显标记,以便于下位入围人员选房。
6.对未能及时到达选房现场的入围人员,不可影响正常选房顺序,应在本组(上午或下午)全部选房人员完成选房后,再进行选房。不到将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若入围家庭自愿放弃选房资格,可由候补人员按综合计分顺序递进参加选房。
四、签订合同
入围人员应在选定房屋后,持身份证和选房定位通知书于2016年9月21日(“4号、10号、11号楼”100-200号)、22日(“4号、10号、11号楼”201-434号)、23日(“5号楼”1-220号)到李沧区住房保障中心会议室(振华路155号)现场签订电子租赁合同,不办理相关手续将视为自动放弃。
五、办理入住
金水龙泽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按照青岛市物价局确定的具体租金标准,根据配租家庭收入情况实施差别化租金标准。入住办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项目安排
时 间
办理入住顺序
金水龙泽苑(4号、10号、11号楼)
9月26日
上午9:00-11:00
1-70号
下午1:30- 4:00
71-140号
9月27日
上午9:00-11:00
141-210号
下午1:30- 4:00
211-280号
9月28日
上午9:00-11:00
281-350号
下午1:30- 4:00
351-434号
金水龙泽苑(5号楼)
9月29日
上午9:00-11:00
1-55号
下午1:30- 4:00
56-110号
9月30日
上午9:00-11:00
111-165号
下午1:30- 4:00
166-220号
咨 询 电 话 :李沧区住房保障中心:84610097
监督举报电话: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82681116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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