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于2001年9月已经实现了土地、房屋合一登记,建立了土地、房屋交易与权属登记一体化管理平台,实现房地产权的统一登记,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落地:
我市已率先颁发不动产登记证
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于2001年9月已经实现了土地、房屋合一登记,建立了土地、房屋交易与权属登记一体化管理平台,实现房地产权的统一登记,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为确保不动产登记顺利实施,青岛还建立了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编委办、法制办、财政局、农委、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地税局8个部门参加的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安排,房屋、林地、土地、海域海岛等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至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该局权籍处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更名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履行市本级不动产登记职责。
今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后,青岛市本级的市南区、市北区和李沧区作为国土资源部确定的15个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建设联系点之一,3月2日率先启用新的登记簿并颁发新版证书,是首批发证地区之一。
据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权利的载体,登记内容、登记形式、介质保管等与权利人密切相关,条例规定:一是明确登记内容,要求登记机构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将不动产的自然状况、权属状况、权利限制状况等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予以记载。
二是规范登记形式,要求登记簿原则上要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登记机构要明确、合法的介质形式。与广大市民手中房地产权证相比,3月2日起开始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将登记更详细的内容,编码也由18位升级为28位,更能保证权利人的财产安全和个人隐私。
由于不动产登记工作相对庞杂 ,需要一定时间来进行过渡,过渡期间旧证同样有效,这些区域的不动产信息同样会录入信息平台,进行登记的市民不必担心。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