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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方案出炉!2015年6月底前桥西区将进行“大整顿”

买房网   2015-03-11 11:13

[摘要] 简介:2015年桥西区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已经拉开序幕。据了解,1月25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桥西区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桥西区政府决定

买房网石家庄讯(编辑 赵重磊)2015年桥西区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已经拉开序幕。据了解,1月25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桥西区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桥西区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至2015年6月底,在全区开展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从发布的文件内容来看,整个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石政办函〔2015〕6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从根本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整顿对象:2011年1月1日后的开工项目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对象为:2011年1月1日及以后开工建设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商品住宅房地产(含经济适用房、普通及高档商品房)、商业房地产(含写字楼、商场、酒店、餐饮、娱乐等)、旅游房地产(含农业观光房地产)、养老房地产、工业房地产(含厂房、仓库等)等项目,以及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建设的城中村、城郊村改造项目、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项目等。”

此外,对于2010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工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预售的,也要在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清理,并尽快处理。

据《方案》的内容显示,此次专项整顿行动,将对所有纳入本次专项整治范围的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项目,要严格依据《城乡规划法》、《建筑法》、《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对参与违法开发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对整改到位的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项目,协助项目单位依法依规办理手续。

整顿办法:将采取“分类处理”的原则

对于纳入本次专项整治范围的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项目既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又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地进行整改。同时,对于此次房地产市场的专项整治,桥西区政府提出了“分类处理”的原则。对于不同的情况,要采取不同整顿措施:

1、凡是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在建项目要全部停工,拒不停工的,要采取强制措施;

2、对处于坑槽或地面阶段的违法项目要坚决予以拆除、回填;

3、对已经封顶和入住的违法项目,要依法依规履行处罚,对严重超容积率建设的要依法没收非法所得;

4、对整改到位的项目(含2013年专项整治以来已整改到位的项目),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督促开发单位尽快办理手续;

此外,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也对政府官员提出了“警告”:对于干预、插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党员领导干部,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于在专项整治及今后日常监管工作中,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甚至贪赃枉法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事违法工程建设的单位中有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和干预、插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党员领导干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实施步骤:整个行动方案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9日--1月21日)。区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门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广泛宣传发动。

(二)调查摸底阶段(1月22日--1月26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对辖区内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认真核查每一个项目的手续办理情况,逐一建立台账,并对项目违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

(三)分类处理阶段(1月27日--6月16日)。区综合执法局、桥西国土分局、桥西规划分局要建立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项目台账,分期分批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报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凡2011年1月1日之后在建和新开工的项目,处于坑槽或地面阶段的要采取回填、拆除等措施;凡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在建项目全部停工,坚决杜绝新的违法项目擅自开工建设。

2.2011年1月1日之后在建和新开工的违法项目,处于在建、封顶或入住阶段的,由桥西国土分局负责,协调市国土局对违法占地行为提出整改处理意见,抓紧推进用地手续审批;桥西规划分局负责,协调市规划局对未按规划进行建设的违法项目,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到位后抓紧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做好规划审批后的监管工作;区城建管局负责,协调市建设局对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违法项目,提出整改处理意见,整改到位后抓紧办理施工许可证;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督导项目单位尽快落实整改意见。凡是纳入2013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且依法处罚整改到位的项目,桥西国土分局、桥西规划分局、区城建管局积极协助项目单位,依法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凡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自行复工。

(4)其它违法项目全部按照本次整治行动要求依法合规进行整改。

(四)总结检查阶段(6月17日--6月30日)。区政府对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整治工作的推动情况、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集中整治中进展快、效果好予以通报表彰,对整治不到位进行通报批评,约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并视情况依纪、依规给予相应处分。同时,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撰写本单位或本部门的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6月25日前报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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