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青岛保障房实施细则出台 租金标准和收入挂钩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2014-08-05 07:31

[摘要] 自8月1日开始,新一轮的住房保障政策施行,停止执行多年的四类保障房分类申请方式,改为统一申请、并轨运行。4日,为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并轨,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物价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对新政细则做了详细说明。

半岛都市报8月4日讯(记者 王爱科) 自8月1日开始,新一轮的住房保障政策施行,停止执行多年的四类保障房分类申请方式,改为统一申请、并轨运行。4日,为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并轨,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物价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对新政细则做了详细说明。

保障房

保障房实施细则出台

根据新的细则,将目前按保障性住房分类申请的方式,调整为统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籍家庭申请住房保障时,不再区分申请房源类型,统一按照保障性住房进行申请登记,并核发统一的保障性住房准予登记通知书。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低收入户籍家庭申请住房保障统一按标准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按照低于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标准并考虑承租家庭承受能力的原则确定。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差别化租金标准。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具体项目租金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财政部门确定,实行动态调整。承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积与原房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缴纳房租,其余部分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缴纳。

本市保障性住房并轨前已获得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准予登记资格、且未购买的家庭如何保障?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青岛官微

有料有房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