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22日下午,青岛市交易中心于凤树副主任,在青岛政务网举行了在线问政,就青岛市内三区房地产交易与登记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了交流。
4月22日下午,青岛市交易中心于凤树副主任,在青岛政务网举行了在线问政,就青岛市内三区房地产交易与登记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了交流。
网友:婚后夫妻共有房产,购房时只写一个人名,现在加名,应提交什么材料?怎样收费?
于主任:您可以和配偶携带房地产权证、身份证明、结婚证到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关加名手续;若该房屋已办理抵押贷款,还需提交银行知情并同意的证明。收费方面,需交90元登记费。
网友:我是崂山区人,2006年在李沧购房一套,在我名下。现在想购买第二套房,欲单独写我老公的名字。请问需要什么材料才可购房?
于主任:根据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您们夫妻二人可以购买两套住房。您们可以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至欲购房屋所在地登记部门开具《住房情况证明》,持该证明签订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办理房屋登记。至于贷款购房手续,需要您与贷款银行具体联系。
网友:青岛什么时候实行不动产登记?
于主任:目前,我市已经基本实现土地、房屋统一登记,全市登记机构统一使用房地产登记业务系统,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至于海域、林地的统一登记,将根据上级部署积极推进。
网友:房子在老人名下,但是老人已经过世,现在可否直接过户给老人的孙子?该如何办理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于主任:老人去世后,您可以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公证,然后继承人持身份证、房产证和公证书申请登记。因为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因此不能直接办理过户给老人的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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