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近日获悉,住建部4月1日召集部分城市在北京召开了一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座谈会。在上述座谈会上,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6个城市明确被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记者近日获悉,住建部4月1日召集部分城市在北京召开了一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座谈会。在上述座谈会上,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6个城市明确被列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4月2日,记者亦致电住建部相关人士对上述情况进行了核实。在这次会上,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特别要求,试点城市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特别强调要确保公平公正,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
调研地方住房供应体系
据了解,“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
“在去年年底中央政治局首次集体‘学房’的会议上,有相关领导认为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可发展共有产权住房,要求住建部开展研究。”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告诉记者。
随后,住建部对北京等多地的共有产权模式进行了调研,与此同时,上述人士进一步介绍,去年年底,有关部门向决策层递交了湖北黄石市在国内首创的“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模式,让决策者认识到了共有产权住房的好处。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