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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经济适用房?怎样才能买到经济适用房?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3-11-11 14:05

[摘要] 备受市民关注的合肥市经济适用房销售细则已经出台,昨天,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就市民关心的具体申购条件、申购程序等进行公开答疑。有关人士介绍,本次经济适用房的申请预登记将分保障类、安置类分别进行。

备受市民关注的合肥市经济适用房销售细则已经出台,昨天,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就市民关心的具体申购条件、申购程序等进行公开答疑。有关人士介绍,本次经济适用房的申请预登记将分保障类、安置类分别进行。

哪些人能够申请

根据规定,申购保障类经济适用房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家庭成员均具有合肥市市区居民户口,其中至少一名成员取得该市市区户口5年以上,属于单身居民家庭的,男性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必须在30周岁以上;2004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7100元(含7100元);无住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安置类申请人为城市危旧房改造及市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拆迁安置户,这一群体申购经济适用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自2005年5月1日后城市危旧房改造工程及2005年12月1日后该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按照合肥市现行拆迁管理规定,由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的被拆迁私有住房的产权人或直管公房(包括单位自管公房)的住房使用权人。

家庭收入如何计算

根据规定,申购人家庭收入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住房补贴;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股息红利及利息和其他所得。

若申购人家庭成员属于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其收入必须由该成员所在单位核定;家庭成员没有单位的,其收入将由户籍所在地社居委确认后提供给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定。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由居住地社居委确认后提供给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定。

住房面积怎样认定

对于住房面积,销售细则规定,以下几类房屋均可算做申购人的家庭住房:家庭成员居住或出租的私有房屋;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房屋;申购人家庭成员在申购前5年内已经转让的房屋;待入住的拆迁安置房屋。

每户家庭限购一套

对于经济适用房每户限购一套,普通家庭3人及3人以上成员的,可以购买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的经济适用房;2人家庭可以购买建筑面积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单身家庭可以购买建筑面积45平方米左右的经济适用住房。高层、小高层住房每套可增加建筑面积10平方米左右。

被拆迁人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建筑面积由合肥市经济住房发展中心按照被拆迁房屋有效证照核定,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有效证照建筑面积不足经济适用住房户型面积45平方米的,按45平方米核定。

购买资格严格审核“申请流程”须弄清

晨报讯若符合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该按照什么样的流程走,才能最终获得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呢?按照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有关人士的说法,首先,您必须在今日起前往位于合肥市宿州路上的经济房中心,领取《合肥市经济适用房住房申购表》(以下简称《申购表》)。

提交材料需要原件

据介绍,保障类的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填写完毕的《申购表》、申购人身份证、户籍簿、房地产权证明或承租公有住房的租赁证明、结婚证,这些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安置类的申请人的《申购表》在提交时,必须经过拆迁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合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合肥危改房管理部门审查盖章,与申请人的身份证、户籍簿、婚姻状况证明、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加盖了拆迁人印章的原房屋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一起送到合肥市经济房中心。

网络报纸同时公示

申购人所携带的材料进行初步审验齐全后,将收到《合肥市经济适用房申购受理单》。有关部门将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购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收入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并在报纸以及合肥住房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hffd.gov.cn)上公示,时间为10天。

如果在公示中有异议,该中心将对申购人进行进一步核查。对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购人,中心将核发《合肥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并通过16845566信息查询台及其他形式公布准购证发放情况。

人数过多时将摇号

申购人可持准购证到销售单位办理购房手续。若符合条件的申购人数过多,拿到申购证的人数大于房源数,有关方面将以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购买人。

据了解,每批经济适用房预售时,合肥都将向市民公布该批住房的位置、套数、套型、预售价格、销售单位等情况。在同等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将优先出售给符合条件的无房户、危房户以及烈军属、残疾人、劳动模范。

电脑监督“资格审核”

成本、资金、规划、质量等,是经济适用房工作中人关注的几个环节。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宣布,虽然将发售的四个经济适用房小区分属于不同的公司开发,但合肥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发展中心将对一系列环节进行监管,以确保购买户的权益。

据了解,在小区的质量监控上,这四个经济适用房小区无论在规划设计,还是功能配套,以及节能便利上,都符合国家标准,且运用了相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确保“价低质优”。

为避免经济适用房工作中出现人为的“暗箱操作”,此次经济适用房申购,一套由中科大研制的专门软件将正式“上岗”。

据了解,通过这套软件,可使受理工作责任明确、管理权限清晰,录入的申购人资料可以在各相关部门方便、及时准确地交换使用,可以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干扰,提高效率和安全性,更避免了申购者浪费时间多趟反复提供材料。

购房可以申请贷款5年之内不得转售

晨报讯根据销售细则的规定,市民购买经济适用房也可以申请贷款,但在购买后5年内不得转让。在您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前,需要对与经济适用房有关的特殊情况作进一步了解。

买房时也可以贷款

根据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个人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其利率与一般商品房贷款利率相同,执行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应优先向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个人发放。

购买面积需要核准

具体能购买多大的经济适用房,有关部门将根据申购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准。

申购家庭可以持购房证明选购一套与被核准面积相当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若超出,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部分,按核准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核准部分,由购房人按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扣除土地部分)购买,具体价格由合肥市物价部门会同合肥市房地产局确定。

对于安置类申请人来说,如果拆除的面积达不到经济适用房的面积,也可以购买,但是超出的部分将按市场价补足差价。若在拆迁安置时已享受了实物补偿或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将不能再申请经济适用房。

证件上有特殊印记

申购人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规定申请房地产权属登记和土地使用权登记,并依据《准购证》,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将在房地产权证“附记”栏中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在土地使用证“用地性质”栏中注明“划拨”,以区别普通商品住房。

5年以内不得出售

经济适用住房将在取得房地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在未向政府补交前也不得出租。如果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因继承、离婚等事由形成的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的,经合肥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同意后,允许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但房产性质仍是经济适用房,限制上市交易期仍从房地产权证办理之日起计算。

如果在期限内因出国定居、户口迁往外地等原因确实需要出售的,将由经济房管理机构按不高于供应价回购。

审计介入降低“成本”

据介绍,目前有关部门已邀请社会上有资质、有一定规模和良好信誉的审计单位,对各经济适用房项目进行跟踪审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节约建设成本。同时,政府部门也减免了多项费用,动员开发商让利、施工单位优惠,从多种途径降低房屋的成本。

购房资金“专款专用”

在合肥市的经济适用房销售中,所有的预售回笼资金必须进入该市经济房中心与开发建设单位共同建立的账户上,由双方共同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至于被建设单位挪作其他项目的建设,而只能用于经济适用房的项目建设。

探访四个“经适房”小区

晨报讯省城今年承诺开工建设的5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分东、西、南、北修建成四个小区。昨天下午,记者分别进行探访。

“同和·民康”小区是今天开始接受市民申购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其在合肥的四个经济适用房小区中也是开工建设的。该小区位于包河区骆岗镇大墙村,东至葛大路、南至南环路、西至大墙东路、北至大墙北路。将配套农贸市场3000平方米、幼儿园2670平方米、中学120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4500平方米。小区分为丹桂园、百合园和金桂园三个组团。目前丹桂园1~4号楼、6~11号楼计4.2万平方米已经开工建设,如今有的楼已经四层封顶,预计年底可全面交付使用。

“同和·民祥”小区位于庐阳区杏花街道刘冲村,东至荣事达大道,南至涡阳路,西至利辛路,北至永清路。据介绍,目前该项目正在办理土地及规划报批等相关手续。小区将配套农贸市场2291平方米、幼儿园6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2880平方米。

“同和·民盛”小区位于蜀山区井岗镇十里店,东至十里店路、南至长江西路、西至高压走廊、北至创业大道。一期规划建设总面积为18万平方米。目前该项目也正在办理土地及规划报批等相关手续。

东门的站塘附近,合肥市正规划建设一个经济适用房小区,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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