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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审核购房资格 专家:需经过公积金系统的筛选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3-08-13 14:33

[摘要] 北京新增公斤金系统筛查系统,无论是审核购房资格还是确定是否是首套房,都必须经过公积金系统的筛查。

北京新增公斤金系统筛查系统,无论是审核购房资格还是确定是否是首套房,都必须经过公积金系统的筛查。

日前有网友在房地产论坛上抱怨提取过公积金造成自己失去购房资格。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北京购房资格审核以及是否首套房确认,确实新增了公积金系统筛查环节,但因租房提取公积金并不影响购房资格审核以及首套房的确认。

近期,乐居等论坛上不少网友发帖,称自己此前租房提取了公积金,影响了购房资格。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就此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经过不断完善和改进后,目前,北京意向购房人可以通过三个途径提交购房资格申请,即在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窗口、房地产中介、开发商三处提交购房资格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审核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等。

“交齐材料后,需10个工作日才可出购房资格审核结果。”上述负责人介绍。10个工作日内,购房资格申请人将接受至少三道的审核“关卡”,包括查验房产登记记录、家庭房产交易记录以及市住建委和纳税、社保等部门的联网筛查等信息,“可以说,这一审核系统统筹了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税务、民政、人力社保等多部门。”

“公积金系统筛查是新增的、必做的联网筛查环节——无论是审核购房资格还是确定是否是首套房,都必须经过公积金系统的筛查。”上述负责人强调。据介绍,近期启动的公积金系统筛查程序要同时筛查公积金贷款记录和提取记录。“但购房人可以放心,为了支付租金而提取公积金,不会影响购房资格审核。”北京住房公积金相关负责人也告诉记者,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首套房审核确认标准也对这一条进行了明确,即认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是否为首套房购买者,是以“购房提取记录”为准,而不是“租房提取记录”,即通过其他合法方式提取过公积金的,均不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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