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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买房落户政策解读 二手房购房入户要注意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2-12-11 09:22

[摘要] 昨日,武汉市公安局户政处就外来人员极为关注的“武汉市购房入户新政”发布细则。细则中,对购房范围、落户条件、新旧政策适用的界定等问题均进行了明确。

武汉买房落户政策新政

◆10个中心城区:购房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上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

◆远城区:购房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上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

◆2008年10 月31日前,按老办法落户;2008年11月1日后,按新办法落户

◆购二手房不能办理入户

2008年,武汉市公安局户政处就外来人员极为关注的“武汉市购房入户新政”发布细则。细则中,对购房范围、落户条件、新旧政策适用的界定等问题均进行了明确。

新政保护本地居民

2008年10月23日,武汉市政府公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包括15条救市举措,于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该《意见》也被通称为武汉市楼市新政,其中有一条专门对于外地人购房入户的标准进行了调整——

原政策:购买住房面积120平方米或总价30万元以上住房可办理本市入户手续。(注:实际操作时主要适用于我市中心城区)

新政策: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可按有关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办理本市入户手续。

据称,政府出台这一政策,意在防止外地人大量购置武汉中小户型住房,对本市居民造成冲击。

二手房不能入户

细则称,购买住房,是指合法购买用于住宅并经市、区土地资源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首次交易商品房(不包括单位集资建设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其他非住宅房)。

入户中心城区有条件

购房入户新政中,将中心城区和远城区分为两个不同类别,每种类别的入户条件有所不同。细则中,则明晰了具体的城区、住房申请人条件。

细则称:1、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2、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办理“农转非”。

3、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4、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武汉市中心城区是指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东西湖常青花园(小区网论坛)的适用中心城区政策;远城区是指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

一套房可入户3人

细则称,符合上述条件的住房申请人,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共3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由于新政的门槛较之前有所提高,因此,很多外地购房者对“11月1日实施”这个节点产生疑问:如果在新政实施前就买了房,符合旧的入户政策,但已经达不到新标准,怎么办?

该细则明确规定,申请人在2008年10月31日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按原购房入户政策条件申请办理,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按本细则执行。

据介绍,这样可照顾新政出台前已经买房但尚未办理两证的购房入户者,保证他们的权益不受损害。

武汉买房落户政策三年未变 外来人口伤不起

“外地人在武汉买房子能落户吗?需要怎样的条件?”徐先生近日致电武汉房天下,咨询关于在武汉买房落户的条件。小编探访发现购房者满足一定条件便可通过购房落户武汉,标准实施近三年来并未做更改。只是购买二手房并不在落户条件其中,让很多购房者很受伤。

武汉买房落户政策三年未变

小编致电武汉市房管局,了解到目前在武汉买房落户条件为:在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并且两者必须同时满足。

早在2008年出台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武汉买房落户政策就是如此,近三年后仍旧没有发生变化。

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有点难:总价50万面积100平米

武汉2008年中心城区(除蔡甸和新洲)全年房价均价为4883.01元/平米,按照当时的房价计算,即使购买100平米的房屋总价达到50万以上者,仍为少数。而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房价不断上涨,2011年二季度武汉商品房综合平均价格为6709.06元/平方米,符合商品房总价值为50万的可谓多不胜数,但武汉市购房落户政策却并未随着房价的增长而改变,依旧沿袭原来的标准。

虽说如今在武汉房地产市场购买一套住房总金额在50万元以上房并不少见,但同时满足100平米以上金额50万以上两个条件者,则相对较少。特别是外来人口在武汉置业一般多数为刚性需求,根据有关法规面积90平米以内所缴纳的契税要少一半,因而大多购房者选择买90平米以下两房作为婚房自住,因此真正符合两者条件者并不多见。

购买二手房仍不能落户

“买二手房,到底能不能转户口?”由于武汉“购房落户”政策悬而未决,不少购房人难下决断。

家住汉阳的李先生几年前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作为婚房,目前因为孩子上学问题一直很困扰,跑了几次得到的答复均是否定。

在武汉,像李先生这样的为二手房落户政策而烦恼的人还不少,顺驰不动产、21世纪不动产、百居易等房产中介反映,很多人因为这一顾虑,放弃了购买二手房。

小编了解到,就二手房落户政策,武汉市多个部门仍在协商。达成结果前,买二手房的外地购房者仍不能落户。

其他方式也可入户武汉

小编了解到,购置房产并不是落户武汉的方法,外来人口如果想落户武汉还可通过其他方式获得。

例如夫妻双方如果有一方为武汉本地户口,婚后满10年将可申请将配偶户口转入,如果涉及到子女上学户口问题,也可先将子女户口落在夫妻中武汉户口的一方,方便入学。

另外,应届毕业生留在武汉工作着,可通过和就业单位签订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方式,以外来人才就业的形式落户武汉。

二手房屋买卖要注意 武汉户口政策问题

1、夫妻投靠的条件?

答: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16周岁以下子女或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可随迁入户。

二手房屋买卖要注意武汉户口政策问题。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购房者往往将谈判的重点集中在房屋的产权、价格、区位、户型、楼层和朝向等方面。但却经常忽略一个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问题:户口。

而且在司法实践当中,因户口引发的房屋买卖纠纷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一旦房屋交易因户口发生纠纷,处理起来非常复杂。由于户籍的迁入和迁出等均归公安机关管理,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因此法院对于此类案件是不予受理的。 而公安机关在处理户口纠纷时,又受到户籍政策的限制。比如,卖给买方的房屋是卖方的一套房屋,没有其他的房屋可供卖方迁入户口,则无论买方理由多么充分,公安机关都是无法将卖方户口强行迁出的。相应地,买方的户口也就无法迁入。二手房屋买卖要注意 武汉户口政策问题

那么,在实际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购房者应该如何处理户口问题呢?

首先,预先调查核实。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亲自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核实。有的出售方承诺无户口,但仍应到派出所核实。这样做除了核实出售方承诺的真实性以外,还可以防止有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比如出售方以前购房时的上家户口等。委托中介代为核实的,应要求中介机构出具书面的核实报告,并加盖公章,防止少数从业人员的疏忽或欺骗行为。

其次,在买卖合同中设定户口迁移条款和违约条款。如上家有户口在所出售的房屋当中,约定户口迁移条款应注意哪些问题呢?二手房屋买卖要注意 武汉户口政策问题

,应要求出售方在申请过户登记前的特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而不能约定在申请过户登记之后。

二手房屋买卖要注意 武汉户口政策问题、第二,应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或预留部分房价款。比如,每一天的罚金;在多少时间后,可以解除合同以及合同解除的赔偿金等。买方待卖方将房屋内的户口全部迁移后再支付该部分房价款,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迁移所有的户口,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支付违约赔偿金,买方可以直接从该房价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部分仍然可以向卖方进行追偿。

第三,如出售方提出在交易完成后的一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的话,购买方要审慎决定是否要接受这样的交易条件。直接在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卖方拒不迁移户口的赔偿责任,如一日则按照房屋总价的万分之五计算,直到卖方户口全部迁移为止。针对户口迁移问题,通过这种加重经济责任的方式,有效地督促卖方及时履行合同中户口条款,避免不必要的争议。二手房屋买卖要注意 武汉户口政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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