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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土地监管黑洞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2-10-25 16:48

[摘要] 由上海市国资委启动、始自2010年3月的国有企业土地监管情况专项检查,日前圆满收官。

由上海市国资委启动、始自2010年3月的国有企业土地监管情况专项检查,日前圆满收官。

2011年8月3日,上海市国资委正式发布《关于推进国有企业土地集中管理的意见》,充分明确了进一步推进土地集中管理的各项任务。

国有企业土地集中管理,是上海市国资委近年来大力推进的工作,目前已探索出一条“制度+科技”有效监管国企土地、规范国企土地运作的新路。

据上海市国资委内部人士透露,这条新路自开展之日起便被中纪委高度关注,相关人士曾多次深入上海调研进展情况,中纪委领导对这一举措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反思“范宪案”找准监管方向

据知情人士透露,上海之所以启动大规模的国有企业土地集中监管情况专项调查,起因之一便是之前发生的王成明案和范宪案。

“王成明案和范宪案,都是利用企业转制改制的机会,打着推进企业改革的旗号,利用国企土地管理漏洞,大肆捞取个人利益。”案件相关知情人士告诉《上海国资》,王成明的问题出在交易环节缺乏监管;范宪案则是因为土地管理权的分散,制度上存在漏洞。

王成明原任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广电)总裁,在上海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南郊别墅”土地的转让中,利用土地交易环节的监管漏洞,通过一系列资本与股权操作,未出一分钱,获利近3亿元。

范宪原是华谊集团下属三级企业制皂(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制皂集团”)董事长。1999年7月为开发位于浦东羽山路的20亩闲置土地,制皂(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了森凌置业公司,由范宪担任董事长,制皂集团财务总监 任总经理。该土地原归轻工集团人造板厂,后人造板厂并入制皂集团后一并划入制皂集团,但在制皂集团财务账上从未记载。在未经上级单位审批的情况下,制皂集团自己出具了“将该工业用地转为住房用地,并以作价投入森凌置业”的证明,将该土地的权证办到了森凌置业名下。由于土地的无偿投入和制皂集团的资金支持,森凌置业公司资产迅速增值,范宪伙同 经过多次股权变更,最终将森凌置业公司占为己有。

“土地领域要么不出事,出事就是大问题。”上海市国资委纪委有关人士告诉《上海国资》,“范宪案”的关键是20亩的闲置土地未登记入册。上海市国资委的一份关于“范宪案”的反思材料,明确指出了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一是企业改制时操作不规范,对土地等资产清理不彻底,使得犯罪分子有机会隐匿、转移、侵吞国有资产;二是相关部门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的规定与国资监管制度规定不配套。

正是由于房产、土地权证的多头分散管理以及权证转让现有制度中的漏洞,给了范宪等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为此,上海市纪委领导在这份反思材料上批示:认真反思制度的缺陷和工作漏洞,加以纠正。

土地情况“摸底”

在反思王成明案和范宪案的基础上,上海市国资委决定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确保国资安全。而要开展这项工作,首先要解决底数不清、具体问题不明造成的“灯下黑”局面。为此,上海市国资委将调查摸底企业土地存量、位置等情况作为起点,迈出了国有企业土地监管“长征”的步。

2010年3月,上海市国资委专门制订下发了《关于开展国有企业土地监管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意见》,对国资委52家出资监管单位(共4180户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启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土地存量、位置、性质、用途、使用状况以及地上建筑物等内容,并对各单位国有土地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全面了解企业在土地权证管理、转让审批、出租及抵押等方面的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企业土地操作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查纠情况等。

这次检查共分三个阶段。阶段即调查摸底阶段。由上海市国资委结合2009年企业财务决算(资产统计)国资年报工作,布置各出资单位填写土地明细表格,对国有土地的存量、位置、性质以及土地上建筑物的情况开展调查汇总;第二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由各出资单位对国有土地的权证管理、转让审批、出租及抵押等情况开展自查,填写市国资委下发的专项检查表,同时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操作国有土地的问题,对自查清理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国有土地运作和监管的内控制度;第三阶段为总结完善阶段。由上海市国资委对各出资单位上报的自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分析,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总结推广有关单位加强国有土地管理的有效制度和做法,研究建立市国资委关于国有土地处置和监管的制度和规定,并推进建立动态的国有土地监管数据库。

此次检查的一个特点,是充分利用了信息科技。上海市国资委专门设计了“国有企业土地监管情况检查表”,同时与软件公司设计专门统计软件,以保证数据规范、翔实地逐级上报,最终经软件处理汇总成数据库。

专项检查在2010年10月底顺利结束。调查结果显示:52家出资监管企业,有1440单户企业报告拥有土地。其中,出让土地占土地总量26.8%,划拨土地占土地总量72.8%,另有少量集体使用权土地。划拨土地中,已实施了空转的土地面积占划拨土地总量的17.6%(该部分空转土地企业拥有权证,并计入无形资产管理;但土地价格与市场价格差异巨大);没有实施空转的土地占划拨土地总量的82.4%。从企业管理上看,这部分土地存在产证不全、核算不规范、土地纠纷多等问题。

查找土地监管漏洞

通过此次调查,上海国企土地家底基本摸清:与国资年报统计相比,同口径下(剔除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总量多了一倍多。

调查发现,汇总土地面积中,10%的土地无产权证;53%的土地未入账;60%的土地管理和使用分离。由于被管理的土地大都分布在层级较低并处于关停并转状态的企业,给监管工作带来较大的风险。

从企业内部管理看,土地管理中存在许多监管盲区和制度漏洞。部分企业没有建立与土地相关的购置、变更、处置、抵押、投资、出租及改制等方面的内控制度,也没有建立相应的决策和授权审批制度,造成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无效,土地管理无法可依,形成土地运作中擅自低价出让、租赁土地,非法转让土地以及越权审批行为。

同时,由于土地目前并不完整入账,也未实施市场化管理,因此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不能完整体现企业真实的资产状况,使土地使用成本在经营管理考核中被忽视,土地使用水平难以作为评价企业绩效的依据和标准,造成土地被低效甚至无效使用。

对于造成上述土地管理账实不相符合、管理混乱的原因,上海市国资委在其调查情况汇总分析报告中这样分析:一是长期以来,大家对土地管理意识不强,未充分认识土地管理的重要性,对土地管理工作不够重视。这使得大多数企业集团对自己究竟有多少土地,各种土地的性质没有进行过彻底的梳理,对土地的变化情况也没有动态跟踪机制,每年的年报只是根据经验或按照过去报表数据罗列。

二是对划拨土地的日常管理,存在制度上的缺失。我国目前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只是明确无偿划拨的土地不得抵押、租赁和转让,并对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等行为中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而对划拨土地的日常管理,国家未有明确的规定。

三是企业土地管理分散。企业或集团没有设置或指定土地专职管理部门,权证在各单位或部门分散管理;土地占有单位和使用单位信息不对称,管理上也存在脱节,尚未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这就造成土地管理中,一级单位缺乏控制力,而下属二、三级甚至更低级次的企业未经授权随意对土地和房地产进行处置等情况,造成实际操作和管理上的脱节。

四是企业土地管理方式较为落后。大部分企业没有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部分仅实施台账管理、会计核算管理等方式。而土地管理包含土地的权证管理、实物管理、台账管理、核算管理、数据分析、使用情况分析、决策程序、效益评价、专项监督等诸多关键环节,是一个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需要借助信息化手段才能实现实时、动态、有效的管理。

五是由于历史原因,会计制度在土地管理上存在漏洞。部分土地核算不规范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老的会计制度对划拨土地的会计核算规定不清晰,而新会计准则虽有明确规定,但由于缺少相关的程序和手续,无法确定入账价值,因而造成大部分划拨土地未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

六是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土地管理存在疏漏现象。部分账外土地形成是原改制重组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未作为改制资产进入改制企业,造成这部分土地管理真空。

“制度+科技”打造长效监管机制

针对土地检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上海市国资委决定着重从完善制度建设,抓住监管中的关键环节,加强土地信息管理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土地管控能力,确保国有土地的安全与使用效益。

上海市国资委纪委有关人士告诉《上海国资》,上海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的现有土地总量相当于上海总面积的12%,加强这部分土地的监管,对于盘活国资、改革重组等均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总量惊人,所以管起来本身就是效益。”

为此,上海市国资委研究制订了《关于推进市国资委委管企业土地集中管理的意见》,并于2011年8月3日正式发布。

在国资委提供的这份红头文件中,《上海国资》发现,制度和科技是其中两大亮点。

制度方面,《意见》要求各企业要形成土地决策、管理、监督等各项内控制度。一是对涉及土地交易、抵押、变更、投资、出租的,要纳入集团重要事项范围并实施相应的决策管理;二是围绕土地权证、土地管理等要求,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登记、抵押、盘点等基础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土地审计、检查和评价等监督及责任追究制度,审计、检查和评价的结果应与企业的战略规划、全面预算管理和业绩考核等制度形成有效的衔接。

同时,《意见》要求各企业将土地变动列入重大事项管理。要求各企业将涉及土地出让、土地投资、土地动迁等事项,作为土地集中管理的重要内容,列入企业“三重一大”的管理范围。在改制重组工作中,企业应在方案制订、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环节,对土地事项加以重点关注。对土地交易、土地动迁的收入和支出要做到集中管理。

科技方面,《意见》认为,上海国有企业的土地存量较大、管理参差不齐、使用对象多、情况较为复杂,依托传统的管理经验和手段难以实现高效的管控。因此,在推进土地集中管理工作中,企业应当充分运用现代企业管理的新方法和新经验,用完善的制度来实现对土地经营管理的规范,用现代科技手段来确保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意见》要求各企业加快建立土地监管信息系统,一是实现对土地的存量、性质、使用状况等信息及时、准确、完整的反映;二是通过对土地的网上监管,实现对土地交易、变动等流程的动态反映和管理,特别是对重要事项的实时跟踪,确保土地运作规范。同时,要实现与市国资委土地信息监管系统的有效对接,形成全面覆盖、上下衔接、运行安全的土地监管信息系统。

另据了解,上海市国资委下一步将依靠新技术将搜集来的大量数据绘制成直观的电子地图,并与国有企业土地监管平台进行对接,使土地的数量变化实时反映在图上,真正做到统一管理、即时监控。

上海市国资委要求,各企业应在《意见》下发后三个月内上报土地集中管理的工作方案,并在制订土地集中管理实施细则后予以实施。

严格的制度,加上先进的信息技术,上海市国资委用这些有力手段为52家直属企业的土地戴上了“紧箍咒”。通过“制度”和“科技”双向发力打造长效监管机制,上海希望真正有效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预防国有企业土地领域腐败。

“加强一级企业对土地的集中管控,对提升国有企业价值、保障国资安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上海市国资委有关领导强调。

上海电气(4.34,0.03,0.70%)土地管理经验

上海电气基本实现了房地产统一处置、出租物业统一经营、房地产权证统一管理的格局

文‖上海国资记者 孙玉敏

作为由“上海市机电工业管理局”改制而成的大型国企,管辖众多企业的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下称上海电气),同时管理着众多的不动产资源。如此面广、量大而又分散的土地资源,上海电气是如何管理的?

1998年5月,上海电气成立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00年开始探索借助这一平台管理旗下各类房地产。2003年开展了房地产全面调查,为推行集中管理创造了条件。经过多年探索,收效比较明显。

“我们的房地产集中管理,已经比较深入了。产业用地、非产业用地和其他类房地产,如集体宿舍和售后工房的集中管理,以及历史上参建、联建的房地产等,已经管得比较细了。”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席庆文告诉《上海国资》。

逐步深入的集中

《上海国资》:上海电气何时开始土地集中管理,原因是什么?

席庆文:上海电气是思考了很长时间,逐步开始的。步涉及到改革开放以后的国有土地批租。当时卖地,主要以企业洽谈为主。企业土地出让后,上报到集团。集团最开始的管理,主要是以备案管理为主。备案管理始自2000年,这是上海电气土地集中管理的萌芽。

1998年4月,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2000年,上海电气制订了《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设备资产经营管理暂行规定》,总公司授权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归口管理总公司所辖企业和单位的设备资产的经营业务。这可看作上海电气房地产集中管理的起步。正是从那时起,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为上海电气集团授权进行资产经营的专业化公司。

改革开放之后,直到1992年前后,整个上海国企的房产大都是公房性质。1998年房改后,随着商品房推出,房地产市场逐渐火爆,才有了国有土地批租。

上海电气的土地集中管理,最初是从二级子公司开始探索的。通用集团原来是上海电气旗下的二级子公司,当时,通用机械公司属下企业的土地出让后,资金由通用机械公司管理,根据规划和企业的发展核定资金使用,上海电气总结其经验并加以完善后,决定在上海电气全面推行。

2003年,上海电气开始思考筹划这一事情。集团组织专门的调查小组,花了半年时间,对旗下所有的土地进行了一次摸排,制订了6大本《房地产资源调查情况汇编》。在此基础上,2004年正式下发“房地资源管理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规定要求,土地出让后,资金进入集团专用账户。企业如果搬迁新址需要资金,要由集团6个部门共同组成的工作小组,核定成本后划拨。

同时,对于要搬迁的企业,根据集团的发展战略和定位等各种条件,看其是否有继续存在的必要,由集团战略规划部门定位后才实行资金统筹安排。

收支两条线

《上海国资》:企业并不愿意资金被管住吧?

席庆文:推进管理的过程中,的确存在矛盾,因为利益不同。原先资金由企业支配使用,集中管理后,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企业感到无利可图了。实际上,集中管理的好处显而易见。以前存在一种现象,土地卖掉后,企业自己花费,经常是企业没有得到提升,但钱已经花完了。所以集团决定搞收支两条线。因为资金要合理利用,不能任由企业乱花。

2004年的规定,明确了集团土地由资产经营公司统一对外洽谈处置,并代总公司收取资金。

实际上,土地处置资金执行收支两条线,与上海电气2004年准备上市有关。当时,上海电气组建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准备上市,对于不能上市的资源,组建了管理公司进行管理。集团主要分成股份公司和管理公司两大块。

管理公司管理着非上市的国有企业资源,未上市的国有企业在整合过程中,有些企业要退出,有些企业要盘活,土地也要盘出来,获取资金用于人员分流。为此,集团专门设立了专用账户,实施专业管理,推进 “三个集中”:资金向财务公司集中;土地物业资源向资产经营公司集中;离岗职工向人力资源公司集中。

推进“三个集中”,土地、人员就可以统筹解决了。有些企业的土地地价高、人少,而有些企业的土地地价不高、人又多,经过统筹,集团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了,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了。

《上海国资》:这个集中管理是否遇到过难题?

席庆文:因为各自利益不同,肯定会有矛盾。好多企业认为,厂房是自己的,土地出让后的资金应归自己所有。实际上,土地资金是国家的,不是企业的,更不是领导者个人的。

资金集中管理后,集团专门成立评审小组,每笔资金的支出都有严格规定。比如对于人员分流所需资金,要先由评审小组核定,核定后下拨,不能随便使用。

房地产权利凭证的集中

《上海国资》:管好上海电气庞大的土地资源,仅仅靠收支两条线恐怕还不够的。

席庆文:是的。土地资源是国有企业集团重要的战略资源,要服务于战略发展,首先用于产业发展用地。所以,在2003年全面土地资源调查之后,上海电气又进行了多次专项性土地资源的调查和规划。2008年,为配合集团 “2+1+X”(闵行基地、临港基地;宝山基地以及市区需保留的若干个产业集聚区)的产业布局,对产业用地重新进行了调研,作了产业用地规划;2010年上半年,根据上海市国资委的统一部署,开展“国有企业土地监管情况的专项检查”,对集团所属土地进一步摸排。从2010年底到今年上半年,我们又深化非产业用地规划,对存量资产如何发挥优势作了定位。

2011年8月,上海电气专门开了个专题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由集团纪委发文,明确对三类状况进行调研:一是参建房屋,二是在外省市投资的房地产,三是使用权房方面。

过去有些企业,用所属土地参建所分的房屋,由于种种原因,权属不做在企业名下,只是双方签一份协议享受。这样做的风险显而易见。上海电气下属企业就遇到过这样的例子,合作企业出问题了,法院拍卖合作企业的资产,把实际上是上海电气下属企业的所属房产给拍卖了。还有一种情况,与房产公司共同开发房地产项目,由于房产公司的不规范经营人跑了,造成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产权证无法办理,形成严重的历史遗留问题。此次调研,对这些问题都进行了详细的了解。

经过几轮摸排,基本上摸清了集团房地产家底,房地产权属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也基本见底。2010年底,上海电气基本实现了房地产统一处置、出租物业统一经营、房地产权证统一管理的格局。

《上海国资》:房地产权利凭证的收取并不容易吧?

席庆文:2005年左右,上海电气开始推行权证集中管理。但力度不是很大。有些企业权证上交,有些藏着没有上交。2010年底集团正式发文,授权资产经营公司对旗下房地产权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统一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保管房地产权证,办理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各项手续,提供相关查询、借用服务,对房地产权证及其对应的相关资产基本状况、权利状况等实行监管。对于这些权证,资产经营公司有一整套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比如借用,去向哪里、何时还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上海国资》:总公司发文也未必能增加企业交权证的积极性吧?

席庆文:当然。但实际上,现在企业非常愿意交出权证。一是大家观念转变了,理解了企业土地是国有资产,不是企业自己的。二是企业不愿意交权证,说白了,是为了自己手中可以有个活资金,以便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上海电气旗下目前有通用集团、企发公司、液压气动总公司和机床工具集团四个平台下的企业涉及权证问题。2010年,我们采取了核定发放资金给平台的方法。就是要四大平台把年度所需人员工资、奖金、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开销等,全部汇总上报,总公司审批核定后下拨配备给企业。企业手里有了资金保障,一下子都愿意把权证交出来了。因为拿着没有用了,不需要了。波核定资金是2010年发放的,四个平台的资金使用情况还要由总公司审计室进行审计。

根据集团的发文,资产经营公司制订了实施细则配套制度,同时对集团系统企业下发了《房地产权证集中上交的函》。据统计,上海电气涉及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的土地共有973幅,已上交权证758张,对应地块726幅。未上交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权证缺失,二是对上市公司权证是否统一管理尚未统一认识,三是对使用权房租赁凭证纳入统一管理范围产生误解等,目前我们正在积极沟通协调。

房地产处置流程

《上海国资》:上海电气这么多房地产,如果没有规范的流程,会产生很多问题吧?以房地产的处置为例,上海电气有什么好的做法?

席庆文:我们有一套严格的房地产处置流程。先是编制房地产处置预案:每年6月份前,股份公司、管理公司和直属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编制未来3年的房地资产处置预案,汇总到资产经营公司。再由总公司战略规划部会同资产经营公司及相关公司预审后,交由9月份举行的董事长、总裁一起参加的总公司专题会审议。根据会议决定,资产经营公司建立处置项目预案库。

进入处置预案库的项目具备处置条件,才纳入年度房地产处置预算,并经总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启动操作。未进预案库,但确有急需、又切实可行的,须经总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才能纳入预算。预算每年年初由总公司财务部牵头编制。

对于进入预算的地块,经由如下步骤处置:处置地块由股份公司、管理公司和直属单位正式行文批转至资产经营公司,资产经营公司按此组织项目洽谈,包括处置地块的评估、谈判等,然后形成专业公司的专业处置意见,也就是编制处置议案。

处置议案形成后,按权属分别交由上级管理部门(管理公司行政办公会和股份公司决议机构)讨论通过后,由资产经营公司负责报总公司审批(包括总公司直属单位议案)。

零星房产(不涉及土地面积),总公司已授权由资产经营公司进行市场化处置。每年的1月份、7月份,资产经营公司须分别向总公司书面汇报半年中已处置的情况。这类房产的处置,不能协议转让,而是要公开拍卖,走市场化处置的流程。企业报上级主管部门认可后,由资产经营公司依据评估价格(底价由资产经营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决定),进行拍卖委托,发布拍卖公告,7天竞价后,完成受让。不但与受让人签订拍卖成交书,还要签订拍卖成交合同。然后约定、归档。

土地面积在30亩以下或合同金额1亿元以下的,由总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土地面积在30亩以上(含30亩)或合同金额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须由总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才能实施签约。

资产经营公司在收到审议批复后,组织签订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协调资金收支,进行项目履行和办结。

签约后,资金流向按照“权利归属”原则进行运作。权证记载权利人属总公司的,直接进总公司账户。权利人为企业的,资金先进企业账户,然后由资产经营公司协调,由企业按总公司财务预算部的相关规定上缴至总公司账户。

动态信息化管理

《上海国资》:房地产集中管理的过程,也是一个建立信息库的过程,上海电气是否建立了房地产信息库?这一信息库能及时查知每一处的变动情况吗?

席庆文:2003年房地产全面调查后,上海电气就建立了信息库。但那时是静态的。2008年搞产业用地规划时,建立了动态信息库,但还有些不足。所以2011年上半年,我们对集团房地产信息库的指标体系重新设定,委托上海电气网络公司对信息管理软件进行了全面升级。5月份完成了基础信息的录入,目前已进入试运转状态。这个信息库,预留了与资产经营公司旗下物业租赁公司——文通出租物业信息库有效对接的端口,超前设置了财务核算的相关字段,并预留了未来拓展的信息空间。

《上海国资》:也就是说,未来除了每一地块的变动情况可及时查知,还可直接及时更新财务核算系统相关数据?

席庆文:是的。

《上海国资》:您之前说上海电气房地产集中管理已经比较深入了,这算是体现之一吗?

席庆文:是的。但我们的深入远不止这一点。我们的参建房地产、联建房地产、外地房地产,均已纳入集中管理视线。老工房和集体宿舍等也早就摸清了家底,管理进一步深入。

以老工房为例。上世纪70年代末,机电房产(住宅办)自建、代建开发建设了分配给职工的公有住房8325套,总建筑面积46.64万平方米,分布在全市45个居民小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机电房产(住宅办)负责这些工房的维修和出售等业务。到2010年底,还有应售未售工房597套,分布在全市12个居民小区。

由于租住公房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使用情况较复杂,存在房屋维修等诸多问题,来信来访诉求不断。资产经营公司经过一年多的梳理与筹划,于2011年4月从原机电房产(住宅办)承接了职能业务,主要有旧工房出售、工房业主代表、承担开发商职责等,目前,我们正在探索解决租住工房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同时,出租物业方面的小物业清理、厂中厂清退、集体宿舍管理等工作,也在2011年上半年全面启动。另外,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梳理外省市房地产信息,形成一揽子解决方案。

光明:“制度+科技”管控土地

由于农场土地的特殊性,光明集团形成了“重大事项集中,日常事务分散”的集中加分散的土地管理模式,目前正在实施开发集团土地资源信息系统,将实现集团对土地日常事务的集中监管

文‖上海国资记者 孙玉敏

在上海整体土地集中管理的大背景下,光明食品集团(下称光明)正深入用“制度+科技”管控土地。

农用土地居多

与上海其他国企工商用地为主不同,光明集团农场土地居多,这些国有农场的土地历史上一直由所属农场经营和管理。这使其土地的集中管理独具特色。

截至2011年3月,光明集团所属农场经营和管理的土地场域总面积约99.4万亩,分布于上海市郊的崇明、奉贤、浦东新区(原南汇区域内)和江苏省大丰市、安徽省黄山市,其中上海市郊约51.3万亩,外省市约46.8万亩。在上海市郊的51.3万亩土地中,集团及集团所属子公司产权土地约12.2万亩,包括注入资本金土地约9.8万亩和划拨土地约2.4万亩,其余39.1万亩土地因抵债、无偿划转、征用收储等原因,产权已不在光明集团名下,但经营管理权基本上都在其所属农场。

除了农场土地,光明集团所属各子公司在上海及各地,还拥有工商企业用地约1.65万亩,是各子公司生产经营主要场所。

光明集团旗下农场土地,主要源自原上海市农场管理局这一行政职能机构所管辖的农场。2002年,上海市在南汇试点,对农场政务进行属地化移交,相关职能也随之移交。随着角色转换,对这些农场土地的管理,也由原先的行政性管理,转向公司的资产性管理。

为此,2003年集团起几次出台相关管理办法。2010年9月,在对2007年管理办法进一步修改的基础上,出台了《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土地管理试行办法》(光明食品资产(2010)419号)。

“新办法重点对集团房屋土地的管理机构与管理职责,房屋土地资产的处置、租赁审批程序、确权和权证的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光明集团副总裁庄国蔚告诉《上海国资》,根据新办法,集团总部资产经营部是集团房屋土地的主管部门,对集团所属房屋土地资产的处置、项目建设涉地和重大租赁行为等重大事项实行集团集中审批管理;对子公司的房屋土地管理制度建设、确权登记等日常事务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的要求进行业务指导。“光明集团和集团所属各子公司,均须指定专门部门、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土地房屋进行专项管理。”

“房屋土地资产的生产经营和租赁经营,还是由各子公司根据其管理范围履行经营和管理权。房屋土地的产权证明和相关资料,根据权属归属由各子公司保管,其经营也归属各子公司。”庄国蔚说。

重大事项集中,日常事务分散

“新办法形成了光明集团‘重大事项集中,日常事务分散’的集中加分散的土地管理模式。”庄国蔚告诉《上海国资》,目前对涉及房屋土地处置、项目建设涉地和重大租赁行为等“重大事项管理”,光明集团已实现了“集中到一级企业”的管理,但土地权证和土地集中到一级企业尚有差距。

据庄国蔚介绍,由于历史特殊原因,光明集团所属农场约有99万亩国有农场土地,其生产经营完全由农场专业公司经营管理,取得的基本上用于农场发展和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土地的各种产权证明和历史资料亦分别由各单位自行保管。这和国资委要求的土地产权证和土地集中到集团一级企业管理存在差距。

“农场土地的特殊性,决定了光明集团土地管理模式有别于国资委系统其他集团公司的土地集中管理模式。完全的土地集中管理模式目前在光明集团推广的条件并不具备,也不适合我们特殊的土地管理体制。”

“所以,光明集团采取了房屋土地资产重大事项集团集中管理,土地产证等权藉资料和土地经营等日常事务根据权属分散管理的方式。”庄国蔚强调。

制度管控

权藉资料和土地经营等日常事务均在各子公司,集团层面会不会失去把控造成管理和运营漏洞?

对于《上海国资》提出的疑问,庄国蔚解释说,日常事务在各子公司,并不意味放任自流。除了出台土地管理的专门办法,光明集团还用财务总监制度、首席产权代表制、每年定期的审计、土地巡查等机制,监督旗下土地的变动。

光明子公司的财务总监,身份属于集团向子公司委派,既对子公司负责,也对集团负责,需要从财务条线对子公司整个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其中也包括土地。首席产权代表制度是光明集团特有的一项制度,由集团公司派驻,在子公司中代表集团行使出资人权利。首席产权代表负有就重大事项向集团公司请示、报告的职责,涉及房屋土地处置、项目建设涉地和重大租赁行为,均在汇报之列。

“目前,光明集团所有土地,哪怕只是一亩,处置也要经过董事长签字。”庄国蔚强调。

建立信息平台系统

实际上,除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光明集团还正探索运用信息平台系统对日常事务进行全过程动态集中监管。

庄国蔚告诉《上海国资》,目前光明集团正在实施开发的集团土地资源信息系统,根据功能设计,将可以实现集团对土地权证、土地等日常事务的集中监管。

据了解,该系统是光明集团信息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将作为光明集团系统房屋土地资产管理的基础平台。光明集团总部、子公司对房屋土地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特别是房屋土地资产重大事项,均将通过系统来完成。

该系统自2009年底开始酝酿,2010年10月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预算总投资300万元。据光明集团资产经营部高级经理王献军介绍,根据2009年年底农业部农垦局湛江土地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资产经营部作为集团土地主管部门,开始着手调研在集团实行“制度加科技”的手段,完善和加强集团对土地的规范管理,实现对土地的高效使用、监管。其主要做法是在完善修订现有房屋土地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着手开发土地监管信息系统软件,通过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房屋土地存量情况、使用情况和变化情况,实现对房屋土地处置、租赁和生产现状的动态反映和过程的实时有效监督。

集中动态监管

“在市国资委系统的企业集团中,开发房屋土地管理的专门信息化系统,加强对房屋土地资产的管理,光明应该是走在前列的。”王献军说。

王献军认为,土地集中管理是一个系统问题,怎么集中、通过何种方式集中是其关键。而通过房地资产信息平台实现集中监管,不管权证放在那里,都完全可以掌握各子公司土地变动情况。

据了解,这一系统得到国家农业部农垦局大力支持,由其免费开发,将作为农垦系统中城郊型农垦的试点,以便今后在城郊型农垦中全面推广使用。

目前,该系统基础性框架单机版已初步开发完成,并已在上海五四农场试点。“下一步,经修改完善、条件成熟后将首先在集团所属上海市郊农场全面推开,并逐步推广到集团所属外省市农场,最终在整个集团所有子公司中运用。”王献军告诉《上海国资》,该系统最终将实现农业部农垦局、光明集团本部、集团各二级子公司之间全部联网,同时可根据市国资委的需要实现有效对接,形成全面覆盖、上下衔接、运行安全的土地监管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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