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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青岛楼市"吐槽"大会:地产专家论断"坑爹"项目

房天下  作者:睿睿  2012-03-14 09:38

[摘要] 3月13日,由房天下博客主办的3.15青岛楼市“吐槽”大会之答疑解惑分会线下活动圆满落幕。本次活动我们邀请到了岛城知名的房产律师、银行、金融理财顾问、二手房中介等多位业内专家免费在线为购房者解答购房疑问。

 

案例5:房屋质量隐患严重!

正阳路与泰城路交汇处西南某盘,一期已经入住,但自从交房的那一刻起,很多业主就反映房子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比如保温材料非国家规定的防火材料,窗户板、飘窗二次浇注等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就如网友“蛊惑594”说:“(1)如果采暖真是像购房合同中所说分户控制的话,那卫生间、厨房显然没有地暖管道,因为我没有找到这两个房间的分水器。为什么地暖的分水器要明装(2)地暖地面的最后一道工序是细石砼,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地面没有压光,还起砂,好像水泥放少了,颜色发白,难道你们是自己搅拌的吗?(3)窗地比为1/8--1/6,量量自己的那个房间大窗户小的屋子,用窗洞口面积/地面面积,看是不是小于0.125。”

专家团支招:

周海滨:还是要看哪一方面的质量,刚才其实也谈到了,是轻微的还是主体结构。找律师打官司也不大合适,还是跟开发商沟通,采取积极的策略。或者可以聘请律师发律师函,老百姓对律师函还不是很熟悉。

董香菊:合法的“恐吓信”。如果说你通过律师事务所通过律师发这个函的话一定问题都没有,而且具有相应的证据,你可以拿出这个东西作为一个证据。

周海滨:有时候开发商确实没有说法,但是律师函可以告诉他你几天后给我回复,不然我会通过什么途径来解决。而且开发商注重自己声誉的话,一定会有所考量。

力波:主要还是市场大环境。

董香菊:现在不都是这种情况嘛,在某个地方要建房子,我就建一个项目公司,建完之后这个公司就注销了,你找谁去?

周海滨:开发商都找不着了,导致了后续很多的事情,所以买房子还是要买品质好的房子。>>>>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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