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继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的要求,为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切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我市市区(市辖七区)住房限购政策在2011年12月31日截止期满后继续执行。
昨日,国家统计局发布11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共有65个城市环比止涨,49个城市房价下降。其中,青岛新建商品房价格环比下跌0.3%,同比上涨1.2%。“青岛版限购令”即将到期。昨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继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的要求,为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切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我市市区(市辖七区)住房限购政策在2011年12月31日截止期满后继续执行。
政策
市辖七区明年继续限购
据了解,今年1月26日,国务院发布通知,明确规定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目前已经执行限购的46个城市中,通知原文中有截止时间的城市为:福州、厦门、海口、济南、青岛、石家庄、长春、贵阳、南宁、合肥、苏州,11个城市,除南宁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9日外,其余城市截止时间都为2011年12月31日。
昨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的要求,为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切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我市市区(市辖七区)住房限购政策在2011年12月31日截止期满后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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